物品类型
请使用下列液体、凝胶状物体及压缩气体的类型作为指南:
凝胶状物体,例如头发定型胶或沐浴露
乳液和液体,例如防晒霜或走珠式止汗剂
膏状物,例如牙膏或凡士林(仅限有婴儿随行)
压缩泡沫及喷雾,例如剃须泡沫或压缩止汗剂
食物,例如清水或酸奶
液体化妆品,例如粉底或唇彩
例外物品
以下物品如拟于行程期间使用,可于手提行李携带超过 100 毫升的数量,但必须通过安全检查。
旅行期间必须服用的药物,例如糖尿病药物
婴儿食品,膏状或液体形式(若你与婴儿同行)
与或不与婴儿同行的哺乳母亲的母乳
非液体化妆品,例如口红、粉底和固体止汗剂
请注意,上述例外必须通过安全检查认证。
免税商品
你可于免税店购买不限容量的液体、压缩气体及凝胶状物体,并以手提行李形式携带,惟你须保留购买单据,并存放于密封的防干扰包装袋中。请注意,部份免税商店不会提供附购物单据的密封包装袋。
航线例外
部分目的地设有限制,可能会影响你于手提行李中携带的液体、压缩气体、凝胶状物体或粉末。出发前,请务必向目的地国家/地区的相关当局查询,以确保妥善收拾行李。
从罗马达文西国际机场或米兰马尔彭萨机场出发的乘客可携带液体、压缩气体及凝胶状物体(LAGs)于手提行李中,其总容量不得超过 2 公升(以每名乘客计算)。请注意:
此豁免仅适用于搭乘不停站航班前往香港的顾客。
根据香港国际机场的安全规定,经香港转机的顾客仍须遵守每件容器之最大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的标准限制。
你可透过ADR网页或米兰马尔彭萨机场网页查阅详情。